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学生社团作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一个重要载体,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。为了适应社会发展需求,适应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,积极开展健康有益、丰富多彩的课外文化体育艺术活动,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特制订本章程。
第二条 社团是在校团委领导下由我校在籍大、中专生按照自愿的原则组织和参加的群众性学生组织,同时由教务处的老师指导活动。
第三条 学生社团应该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校纪、校规的基础上,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发展自身特长为根本宗旨,利用课余时间,开展文化体育艺术等丰富多彩的活动。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,为同学的全面成才服务。
第二章 学生社团联合会职责
第四条 职责
(1) 对各学生社团的申请进行审批,及时向主管领导申报。
(2) 负责每年度社团的注册工作和社团工作计划、总结等文件资料的收集、归档工作。
(3) 全面负责陕西三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社团活动的进行
(4) 全面负责每年度社团的考核工作,审议各社团的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,对各社团进行评比、表彰。
(5) 负责协调社团同学校各部门的关系。
第三章 各社团联合会组织机构
第五条 组织机构设置
社团的组织机构由主席团、办公室、监察部、宣传部组成
第六条 岗位职责
(一)主席团
主席:全面主持各社团联合会工作,负责召开各社团团长会等各类会议;领导和监督各协会及主管副主席开展工作,负责审批社团工作计划和重大决策;根据各社团章程、管理条例及考核条例,向各社团提出任免社团干部。
副主席:协助主席全面开展社团工作,主抓社团内部各项日常工作的管理,主席不在时行使主席职权。
(二)办公室:负责社团联合会规则、章程的起草。协助主席团管理日常事务及对各学生社团的管理。以及管理各种社团文件档案。收存各级学生社团编印的刊物。实施对学生干部的培训。制作“社联通讯录”。
(三)宣传部:负责对社团联合会的各项活动进行宣传和报道,向各社团传达文件。协助各学生社团对内对外活动的宣传。以多种宣传手段宣传全校社团工作成果。协助其它部门搞好各项工作。
(四)监察部:负责对学生社团申请的审批、注册,严格对社团成员进行考核。对各社团每学期进行注册、备案。负责各类会议的通知、签到、组织会议等工作,对各级学生社团申报进行大型活动检查评优工作。
第七条 社团联合会所下设的各社团组织
(一)科教组(7):英语兴趣小组、文学社、计算机组、动漫兴趣组、小记者协会、青年志愿者协会、摄影协会
(二)文艺组(10):朗诵协会、书画社、礼仪队、美容护肤组、饮食文化组、街舞社、广场舞团、舞蹈协会、武术协会、三和乐队
(三)文体组(9):羽毛球队、篮球队、健美操队、乒乓球队、足球队、台球队、象棋队、自行车协会、轮滑队
第八条 各社团职务
辅导教师:同时也是各协会的负责人,主要负责各社团活动的辅导工作。
会长(队长、组长、社长):主持协会全面工作,严格把握工作方向,负责协会活动计划的审查和常规活动的策划,对协会事务进行宏观调控,理顺工作关系,主持召开会员大会及协会工作会议,向协会会员传达上级指示和文件精神。贯彻执行协会章程,对会员进行监督和考评,代表协会参见学生社团联合会例会,提出合理的工作方案和发展计划。
副会长:协助会长抓好全局工作,负责会员的技能培训,主抓内部日常事务及有关管理工作,会长不在时代行会长职权。
第四章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
第九条 会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:
㈠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㈡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、批评和提出建议;
㈢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;
㈣参与本会重大事务讨论与决策。
第九条 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,必须履行下列义务:
㈠遵守本会基本制度、章程、执行本会决议;
㈡在行使权利时,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;
㈢制定社团协会学期活动规划并呈报本会;
㈣定期向本会汇报社团协会工作及财务收支状况。
第五章 社团管理
第十条 各社团的发起。
(1)我校在籍中专生5人以上,拥有共同的兴趣、爱好,自愿遵守本条例的各项规定的均可成立社团组织。
(2)起草本社团的章程,其中包括社团的名称、目的、组织机构、负责人、会员资格、会员权利义务、活动开展,财务制度等内容,章程应与社团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。
(3)经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审查,上报主管领导批准后,并予以公告,社团方可正式成立。
第十一条 奖励、责任处理
1、每学期,社团总办公室要对组织活动突出,有较好影响的社团、较优秀的社团成员、为社团发展做出贡献的个人予以一定奖励,以精神鼓励为主。
2、对于不按规定注册、活动、不配合社团联合会工作,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要通报并责令改正。
3.对活动中违法违纪的集体或个人,要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。
第六章 社团活动
第十二条 社团活动制度
1、每学期初,社团要向社团联合会提交本学期活动计划,由社团联合会备案。
2、开展社团活动必须以规定的时间、地点组织活动。
3、社团有相对独立活动权,如需要场地、器材可向社团联合会申请帮助。
4、社团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、生活秩序。
5、社团的每次活动均要有详细记录,如书面总结材料及音像资料交社团联合会存档。
第七章 社团财务管理
1、社团联合会经费由学校拨给和通过其他正当渠道积累。
2、社团联合会所有资金由主席团统一调配,收入及支出帐目由主管登记管理及申报上级领导。
第十三条 社团经费管理办法
1、社团经费可通过收缴会费、有偿服务、申请支持等途径解决。会费收缴具体数额由社团联合会最后审定为准,每人每学期一般不得超过5元。
2、不得搞成纯盈利为目的的经商活动。
3、申请经费仅限于举办活动前,由社团联合会根据学校情况酌定。
4、社团活动坚持少花钱、多办事的原则。
陕西三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社团联合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