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压实校园安全稳定主体责任,防范化解各类风险,保障师生人身、财产安全,维护教学、实训、生活正常秩序,依据《教育法》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《陕西省校园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》等法规,结合护理、机电汽车、人工智能等专业办学实际,制定本规定。
第二条 工作原则: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;预防为主、抓早抓小;属地联动、全员参与;谁主管、谁负责,谁组织、谁负责。坚持党委把方向,理事会负主体责任,院长抓行政落实,督导专员履行政治监督职责,杜绝安全工作纸上布置、台账应付、整改悬空。
第三条 适用范围:各部门、二级学院、学生班级、后勤服务、实训基地、校企合作实习点、全体教职工、在校学生、外包服务人员、外来访客。安全稳定涵盖:政治意识形态安全、消防安全、宿舍安全、实训实习安全、食品卫生、治安防范、网络反诈、心理健康、交通、大型活动、矛盾纠纷化解、校园欺凌、校外实习实训、突发事件处置等全部领域。
第四条 工作目标:做到隐患早排查、风险早研判、矛盾早化解、事件早处置,守住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、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底线,建设平安校园。
第二章 责任体系
第五条 层级责任
学院主要负责人: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,统筹经费、人员、重大风险研判,把安全工作纳入学院年度总体工作。
党委书记、督导专员:把牢政治安全、意识形态、师德师风风险,参与安全重大事项前置研究,监督安全制度落地。
院领导班子:分管领域安全直接领导责任,分管领导每月至少研究 1 次分管板块安全工作。
部门负责人:本部门是安全第一责任人,业务和安全同步安排,不能只抓业务不管安全。
辅导员、班主任:班级学生安全第一责任人,盯紧学生思想动态、心理状态、宿舍情况、校外实习,做到情况清、底数明。
任课教师、实训教师:课堂、实训课现场安全责任人,上课期间关注学生情绪、行为,实训课严格操作规程,发现异常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。
后勤、安保、食堂、公寓管理人员:岗位直接责任,在岗履职,发现隐患立即处置上报,不得视而不见。
学生:对自身安全负责,服从管理,发现隐患、矛盾纠纷及时向老师、保卫处报告。
第六条 网格化管理
实行校园安全网格化,划分教学区、学生公寓、实训车间、食堂、操场、校门口等网格,每个网格明确网格负责人、巡查人员,做到区域有人管、隐患有人查、问题有人办。
实操要求:网格巡查记录不搞长篇大论,写清时间、地点、问题、处置情况即可。
第七条 部门分工
党政办公室:统筹总协调、值班值守、突发事件信息汇总上报、对外对接属地教体、公安部门。
保卫科:治安、消防、门禁、防暴、校园巡逻、隐患初步排查、对接辖区派出所,组织消防演练。
学生处、辅导员队伍:学生日常管理、矛盾纠纷、心理筛查、宿舍管理、反诈、校园欺凌、非法金融处置、学生安全教育。
教务处:课堂教学、实训室、实训设备安全;校企合作、校外实习实训安全审核把关。
后勤保障部门:校舍建筑、水电燃气、食堂食品安全、消防设施维护维修、校园设施隐患整改。
宣传部门:意识形态、校园新媒体、讲座论坛、宣传阵地安全管理。
心理发展指导中心:学生心理筛查、重点学生台账、个案干预、心理危机联动处置。
特别要求:部门之间不许互相推诿,跨领域风险,首接部门先介入,再协同处置。
第三章 重点领域安全管理
第八条 政治与意识形态安全
落实 “第一议题”,常态化意识形态风险研判;讲座、报告、校外人员进校园讲课,必须提前审批,未经审批不得开展。
教材、校本讲义、课堂授课、社团活动、公众号短视频、宣传栏严格把关,杜绝错误言论。
学生社团全部纳入管理,校外社会组织不得擅自进校园开展宣讲、培训、募捐。
定期摸排师生思想动态,在敏感节点做好风险预判。
第九条 消防安全
教学楼、宿舍、实训车间、食堂消防器材每月检查,压力不足、过期损坏及时更换;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绝对不能堆放杂物封堵。
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热得快、电煮锅、电热毯、大功率电吹风等违规电器,严禁私拉乱接插排,严禁床上充电;人走断电,离开宿舍拔掉充电器、充电宝。
保卫科联合学生处、公寓管理员每周开展宿舍安全抽查,建立收缴台账;发现违规电器,登记教育,通报班级。
实训车间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制度,易燃易爆物品单独存放。
每学期至少组织 1 次全校消防疏散演练,不搞摆拍演习,真演练、真逃生。
第十条 学生宿舍安全
落实门禁制度,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必须登记;严禁学生夜不归宿、私自留宿外人。
辅导员每周进宿舍不少于 3 次,不只查卫生,重点看用电、情绪、同学矛盾、心理异常;公寓管理员每日巡查。
宿舍严禁吸烟、点明火、酗酒、打架斗殴、赌博。
发现学生情绪低落、彻夜失眠、同学激烈冲突,第一时间谈心谈话,同步上报学生处、心理发展指导中心。
第十一条 实训、校外实习安全
校内实训课,实训教师课前检查设备,学生必须按规范佩戴防护用品,严禁违规操作。
对外校企合作、学生顶岗实习,合作企业资质必须审核,实习协议明确安全责任、劳动保护、保险。
学生外出实习前,必须开展安全专题教育;建立实习学生联络台账,实习带队老师定期线上、线下走访。
学生实习单位存在安全隐患、违规用工,学院要及时协调调换岗位,必要时召回学生。
第十二条 食品与卫生健康安全
食堂严格落实食材采购、留样、消杀制度,从业人员持证上岗;食堂每日自查,后勤定期督查。
做好传染病预防,出现发热、聚集性腹泻,及时处置上报。
引导学生谨慎点外卖,不在校园周边无资质摊贩就餐。
第十三条 治安、反诈与网络安全
校门严格门禁管理,外来人员、外来车辆登记入校;管制刀具、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带入校园。
常态化开展反诈教育,重点防范刷单返利、冒充老师收费、校园贷、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;班级定期通报本地学生受骗案例。
严禁学生参与网络造谣、网络谩骂、网络赌博;发现学生被网络胁迫、网暴,及时介入处置。
校园监控重点区域全覆盖,监控保存时长满足公安部门要求。
第十四条 心理健康、矛盾纠纷与校园欺凌
每学期开展学生心理普测,建立重点关注学生台账,一人一档,辅导员、心理老师定期谈心,家校联动,不简单贴标签。
坚持 “小事不出班级,大事不出学院”,同学之间口角、宿舍矛盾,辅导员第一时间介入调解,防止矛盾升级打架。
建立校园欺凌报告制度,发现辱骂、孤立、殴打、威胁学生,立即制止、调查处置,通知家长,严重的报警处理,绝不姑息。
教职工与学生交往守住师德底线,严禁言语侮辱、侵害学生权益。
第十五条 大型集体活动安全
校内晚会、集会、外出研学、志愿服务,坚持 “谁主办谁负责”。活动前做风险评估,制定预案,落实安保人员;大型活动按规定报备属地公安、教体部门。没有安全预案,不得组织开展活动。
第十六条 校园交通与周边安全
校园内机动车限速,划定停车区域;电动车校园内规范管理,禁止宿舍楼道充电。
开展交通安全教育,提醒学生外出骑行戴好头盔,不坐黑车;关注学生假期防溺水、出行安全。
定期研判校园周边治安、摊贩风险,对接派出所开展联合整治。
第四章 隐患排查闭环机制
第十七条 执行日巡查、周排查、月调度工作机制。
日巡查:安保、公寓、后勤岗位每日岗位巡查,小隐患当场整改。
周排查:各部门每周开展本领域安全排查,形成隐患清单。
月调度:学院每月召开安全稳定专题会,研判风险,调度整改。
第十八条 隐患台账管理:排查出来的隐患,写明隐患位置、问题描述、责任部门、整改措施、完成时限;能立即改的立即改,不能立即改的采取临时管控措施,到期复核销号;整改不到位不销号,不允许纸面销号。
第十九条 重大隐患上报:发现重大安全风险,本部门无力处置,第一时间向学院分管领导报告,同时落实临时防护,防止出事。
第五章 值班值守与信息报送
第二十条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,值班人员在岗在位,不能电话代班;做好值班记录,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处置。
第二十一条 信息报送要求:发生安全事件、群体性苗头、学生非正常情况,第一时间电话上报,1小时内书面报送属地主管部门,不得迟报、瞒报、漏报、谎报。严禁私下压事、捂事。各部门发现风险线索,逐级上报,不允许层层过滤、隐瞒情况。
第六章 安全教育与应急演练
第二十二条 安全教育常态化。开学第一课、放假前、重要节点必开展安全主题教育;班会、实训课融入安全内容,多用宝鸡本地、本校真实案例,少讲空洞条文。利用宣传栏、公众号、班会开展消防、反诈、防欺凌、心理健康、实习安全教育。
第二十三条 完善各类应急预案:火灾、食物中毒、群体性事件、学生心理危机、意外伤害、极端天气等专项预案。每学期至少组织消防、应急疏散演练1次;心理危机、突发事件开展桌面推演,提升处置能力。
第七章 经费、保障与考核问责
第二十四条 经费保障:学院把安全稳定经费纳入办学预算,保障消防器材更新、安防设备、隐患维修、安全教育演练、心理服务等开支,安全投入不打折扣。
第二十五条 考核运用:安全稳定工作纳入部门、单位、教职工年度考核。部门、单位、个人安全工作成效与评优评先、绩效挂钩。
对安全工作履职到位、及时发现重大隐患、处置突发事件有功人员予以表彰。
有下列情形予以追责:制度不落实、隐患长期不整改、值班脱岗、迟报瞒报事件;因履职不到位引发安全事故、造成不良影响的,依规追究部门、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;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。
第八章 附则
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学院党政办公室、保卫科负责解释。各部门、各单位依据本规定完善配套细则(宿舍管理、实训室安全、实习安全、值班制度等)。
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
宝鸡三和职业学院 2026 年 9月 9日